送检温馨提示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便于您了解我司相关送检流程,特整理相关内容,不详之处,请您再次沟通我司专属业务代表。若您一旦委托我司进行检测,表明您知晓并接受以下信息以及要求:
一、 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金洋路15号 B4江苏安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 样品要求:
①检测样品量不少于500g,特殊情况需另外约定;
②生活饮用水、灌溉水、渔业水不少于2.5L;
③土壤需要不少于500g(多点采集,深度为20cm左右,提供采样地点);
④牵涉微生物三级采样的样品数量不少于200g×6;
若样品送达后不符合检测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您承担并将导致您的检测周期相应顺延。
三、 检测要求:
①若您在测试过程中要求变更测试服务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变更申请,我司会及时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②您应对待检测的样品进行妥善防护和包装再送达我司,若样品在运输或交接过程中受损或遗失导致我司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我司对此不承担责任。并且您应当知悉,样品在实际测试过程中可能存在毁损风险,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您应当在委托服务时告知我司任何与委托服务有关的实际或潜在的风险或危险,如辐射、有毒或有害或爆炸性物质、环境污染物或毒物等,并承诺所委托之样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④您应当在《检测申请表》中明确填写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测试项目及其所依据的测试方法。如果您指定测试方法,则测试方法的适用与否由您负责;如果测试方法由我司推荐,则我司将自行选择适用的方法。
⑤如分包必要时,贵方同意我司将检测业务分包给其它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四、 检测费用与送检合同:
检测费用根据专属业务代表给您报价为准并在送检合同签订时提前预交,月结等仅支持协议客户。《检测申请表》为双方的送检合同,请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否则视作同意我司的相关检测安排。
我司依据贵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样品等进行检测、编制检测报告,贵方应对资料、文件及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因贵方提供的模糊、错误、不完整、误导性或虚假的信息而导致错误结果的,我司、我司工作人员及我司分包的检测机构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五、 检测项目:
考虑实际情况,业务代表会以标准代号,套餐代号等形式确认相关检测项目,如果您未提出要求,视为默认同意按照我司推荐执行。
比如:GB5749表137项(默认不包括总α,β放射性);
由于正式报告内含项目清单列表,故为您推荐检测套餐包时,若您需要我司提供表格清单,请您务必做好数据保密。
六、 检测周期:
正常是到样并且确认样品无误后5个工作日,加急则为3个自然日,如果特殊情况请联系业务代表。(注意:有微生物项目不能加急。)因技术水平和测试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测试或无法及时测试的,对于该情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 检测结果:
① 检测结果需要判定时,双方同意按照本公司的规则进行判断。
②双方同意,我司提供的报告或证书上的数据结果只对所送检的样品负责,并不对抽取该样品的同批产品给出任何意见。我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不超出对样品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范围。
③我司不承担因您及其代理方或其相关方使用作废、无效报告或误用报告而引起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我司有权拒绝执行您提出的不合理的报告更改申请。
八、 报告模板:
正常情况分为“中英文模板”和“政府模板(一般针对国内)”,您可以告知报告用途,以及项目情况,专属业务代表予以推荐。
九、 保密义务:
我司承诺对您提供的样品或资料进行保密;您对我司的资料、知识产权、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也负有保密义务。
十、 费用信息:
贵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我司支付测试费用,不得以与我司存在争议、交叉索赔或款项抵销等任何理由推迟、减少支付任何款项。贵方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付款的,或未全额付款的,我司有权中止提供一切服务并拒绝发出检测报告及任何相关资料,直至贵方支付拖欠我司的所有款项及其利息。我司对由此引起的违约及损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 其他:
①贵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测试费用时,每延期一日,我司有权要求贵方支付应付测试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服务和拒绝出具检测报告。
②我司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并导致贵方产生实质性损失时,每延期一日,贵方有权要求我司支付应付测试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③因发生我司无法控制或无法预料的情形造成我司无法履行或完成约定的义务时,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发生不可抗力时;贵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时;由于贵方原因致使我司未能按约定完成测试服务造成贵方任何损失或损害时;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发生变更时等。
④我司承诺,因我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检测结果错误并导致贵方产生实质性损失的,我司同意赔偿贵方部分损失,但我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该具体检测事项贵方支付的对应检测费用的10倍。我司不承担任何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委托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公证费等)。
⑤贵方违反合同给我司或我司人员造成损害的,贵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⑥欢迎通过我司的投诉热线0512-36872626、或通过其它任何方便的方式对相关服务进行意见反馈。
⑦双方权利义务调整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⑧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我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司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安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5830747414774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金洋路15号4号
开户行:华夏银行昆山高新区支行
账号:12466000000076732
行号:304305234804
电话:051236872626
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