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启动半年专项整治!安舜检测为合规经营筑牢防线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于2026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覆盖网络交易平台、直播间运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告主体等全链条,剑指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标签不合规、检测数据造假等行业顽疾,尤其对食品检验报告的资质合规性、数据真实性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定红线,给所有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有力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6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坚持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尺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治理一批乱象问题,清理一批违规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建立一批制度机制。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主体包括网络食品销售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含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社交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广告活动主体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严厉打击下列行为:
(一)虚假商业营销行为。
1. 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
2. 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功能。
3. 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使用医疗用语营销。
4. 对食品及原料商标、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
5. 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及医护、营养等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名义、形象,为食品作虚假推荐、证明,误导消费。
6. 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或者篡改、伪造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误导消费。
7. 采用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或利用技术手段篡改直播间真实数据、营造虚假人气等。
8. 其他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
(二)广告违法行为。
1. 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2. 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保健功能。
3. 食品广告明示或者暗示相关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 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5. 保健食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或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6.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三)其他违法行为。
1. 平台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对网络交易活动监测、巡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不报告,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
2. 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审核查验不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或处置不当。
3. 平台经营者发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4. 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机制,直播间运营者未对直播经营行为实施严格事前合规审核。
5.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6. 直播营销人员未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7. 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存在虚假标注、误导性表述以及未标明联系方式,保健食品标签未标注投诉服务电话。
8. 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真实、有效的网络食品销售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未在销售主页面依法展示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标签信息;未按规定设置网络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未按规定公示注册或备案信息以及未设置消费提示、警示用语。
9. 其他网络食品销售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总局制定发布专项整治通知,建立工作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整治行动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和监管责任,严厉查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网络交易经营者、直播电商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一批违规主体;对重点平台、重点主体实施动态监测,治理一批乱象问题;加大对网络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梳理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整治经验交流,提炼经验做法;针对暴露出的监管短板和制度漏洞,建立制度机制,巩固网络食品销售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四、工作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由特殊食品监管处室牵头,整合市场监管资源,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强化案件查办,依法查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并视情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情节严重的,一律关闭入网平台内经营者账号,吊销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督促平台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及个人违法的,一律追究个人责任,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快线索核查处置,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要持续加强科普宣传,加大食品安全与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4月10日
其中,这3条检测与合规红线绝对不能踩
检测报告资质红线:严禁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报告,严禁篡改、伪造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只有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才具备监管认可的法定效力。
宣传宣称合规红线:严禁对食品的成分、功能、产地、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普通食品严禁明示/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所有商业宣称,必须有合法、权威的检测数据作为法定支撑。
食品标签合规红线:严禁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虚假标注、误导性表述,严禁未按规定在经营页面公示食品标签、生产经营许可信息。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配料、添加剂等内容,必须与检测数据完全一致,标签不合规是本次整治的重点核查项,也是职业打假的核心重灾区。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的核心要求,安舜检测依托十余年食品检测行业积淀,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匹配整治要求的全流程合规服务,从根源上规避违法违规风险。
Ø CMA/CNAS双权威资质加持,出具法定认可的合规检测报告
安舜检测拥有CMA/CNAS双权威资质,是国家依法认定的专业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通用、市场监管部门全域认可,可直接用于产品入市、电商平台入驻、直播间公示、监管抽检应对、宣传宣称背书全场景,从根源上杜绝“无资质报告”的合规风险。
Ø 报告专属二维码溯源,数据真实可查、精准可靠
安舜检测不仅检测结果精准,并建立有完善的报告溯源体系,每一份正式出具的检测报告,均设置专属防伪溯源二维码,扫码即可在线核验报告真伪、查看完整检测数据与资质信息,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
Ø 食品标签全流程合规服务,从源头规避整治风险
安舜检测提供“检测+审核”一站式标签合规解决方案,包含标签对应全项法定检测、全维度标签合规审核,并配套标签合规培训,为企业提供标签国标解读、整治要求培训、职业打假风险防控等配套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自主合规审核能力。
本次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监管力度大、覆盖范围广、查处标准严,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合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虚假宣传、无资质检测报告、数据造假、标签不合规等行为,如今已成为不可触碰的监管红线。
安舜检测将持续以专业的检测技术、完善的合规服务,助力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容应对本次专项整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实现合规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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